“地下開采,采礦許可證標注的生產規(guī)模為每年0.64萬噸,這么小的鎢礦,安全管理水平如何?一定要去看看。”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非煤礦山汛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組對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宏達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專項檢查,記者隨行采訪。

宏達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開采歷史可追溯到1917年,后來從國家生產計劃礦井轉為縣屬礦山,2003年又經拍賣轉至當前實際控制人手上,成為當地生產規(guī)模最小的鎢礦。
“上半年,國內發(fā)生過的非煤礦山典型事故知道嗎?”“非煤礦山的主要安全規(guī)程是什么?”面對這些考問,該公司負責人顧左右而言他。
檢查組通過查閱資料和問詢發(fā)現,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該公司只有1名安全管理人員,數量嚴重不足;缺乏采礦、地質、機電、安全管理等專業(yè)技術人員。
再查看資料,隨行專家發(fā)現了不少問題。該公司采礦許可證標注的生產規(guī)模為0.64萬噸/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標注的生產規(guī)模為4.5萬噸/年,而開采整改方案安全專篇標注的生產規(guī)模為2.5萬噸/年,開采整改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標注的生產規(guī)模為4.5萬噸/年。不同證照和文件對該公司的生產規(guī)模表述不一致。
檢查中,該公司提供不出安全專篇設計圖紙。經進一步核實發(fā)現,該公司未按批準的安全專篇施工建設,部分巷道斷面及支護形式、運輸系統(tǒng)和運輸設備與設計嚴重不符,構成重大隱患。
“先下井查看,回來再核對資料。”檢查組人員先后到339中段、324中段、尾礦庫等實地檢查。在入井處,檢查人員拿起電話,發(fā)現無聲,隨即問道:“你們怎么跟井下人員聯系?遇到緊急情況無法通知,這個電話不就是擺設嗎?”
“之前一直在停產,現在是復工準備期,電話還沒接通。”該公司負責人解釋。
在井下,檢查人員發(fā)現,安全專篇中寫明339中段和324中段采用有軌運輸方式,而該公司實際采用無軌運輸方式。發(fā)生重大變更未報安全監(jiān)管部門批準同意便擅自建設,這也是重大隱患。兩個中段均只有西端一個安全出口,同樣屬于重大隱患。
在324中段硐口外,俯視山下,有一個很大的“水池”。這引起了檢查組人員的注意。該公司負責人說,這是為了環(huán)保達標而建設的“沉淀蓄水池”。但經過現場勘察,發(fā)現池中是礦砂和水,儲量有10萬立方米,池深8米,一面緊鄰G220國道,一面距離周邊村民的小樓房僅五六米遠。
“這是一座尾礦庫,采用一次性建壩的方式建造而成,但未按要求建設排洪系統(tǒng)。尾礦庫下游緊鄰國道和民房,未按‘頭頂庫’標準進行提等管理,屬重大隱患。”檢查人員嚴肅指出。
針對檢查出的諸多問題和重大隱患,檢查組當即責成縣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下達停產整改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