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各地進一步加大河湖治理保護工作力度,省河長制辦公室日前下發(fā)《關于嚴厲打擊河湖違法行為的通告》,明確嚴厲打擊河湖違法行為,并在全省展開相關行動。
汛期將至,遼寧提出,嚴禁在河湖管理范圍內建設嚴重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嚴禁傾倒垃圾、渣土,設置攔河漁具,從事影響河勢穩(wěn)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嚴禁圍墾河湖、非法侵占水域和灘地;嚴禁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其他水上障礙物;嚴禁擅自修建水工程,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鋪設跨河管道、電纜;嚴禁侵占、毀壞大壩、溢洪道等水工程及堤防、護岸等有關設施。
與此同時,遼寧還將嚴禁擅自取用地下水、擅自建設地下水取水工程或取水設施、擅自轉讓取水許可權、擅自改變地下水用途。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包括無證采砂和不按許可要求采砂,以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工程等名義進行非法采砂,在河湖禁采區(qū)、禁采期采砂等行為,并嚴厲打擊“沙霸”及其背后“保護傘”。嚴厲打擊蓄意破壞河道退田還河生態(tài)封育的違法行為,嚴禁在河道封育區(qū)內非法偷種、搶種、亂栽、亂植,放牧、畜禽養(yǎng)殖或其他破壞生態(tài)封育的生產經營活動。